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1320MW
2.4 建设工期:头门港发电厂项目总工期 22+2个月
2.5 设备名称: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及循环水加药处理系统设备
2.6 数 量:2套
2.7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8 招标范围:采购完整的 1套循环水加药系统设备和 1套系统出力为50m3/h的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设备,主要包括(不限于此):废水池内部设备、pH值调整槽、反应槽、絮凝槽、斜板澄清器、污泥池刮泥机、污泥泵、加药设备(酸、碱、次氯酸钠、凝聚剂、助凝剂等),热工仪表、电控设备、各种搅拌机、各种水泵和风机、系统管道、阀门和支吊架等设备及附属设施,以及随机备件和专用工具等。
2.9 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上盘镇短株头,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10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8个月内具备交货条件,接到招标人通知交货后 30天内到货,交货时间以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为准。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1320MW
2.4 建设工期:头门港发电厂项目总工期 22+2个月
2.5 设备名称: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及循环水加药处理系统设备
2.6 数 量:2套
2.7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8 招标范围:采购完整的 1套循环水加药系统设备和 1套系统出力为50m3/h的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设备,主要包括(不限于此):废水池内部设备、pH值调整槽、反应槽、絮凝槽、斜板澄清器、污泥池刮泥机、污泥泵、加药设备(酸、碱、次氯酸钠、凝聚剂、助凝剂等),热工仪表、电控设备、各种搅拌机、各种水泵和风机、系统管道、阀门和支吊架等设备及附属设施,以及随机备件和专用工具等。
2.9 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上盘镇短株头,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10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8个月内具备交货条件,接到招标人通知交货后 30天内到货,交货时间以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为准。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10年(自 2015年 12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 2个合同数量的与 600MW(单机)及以上容量发电机组相配套的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成套设备供货且投运业绩(不包括改造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同时至少包含:(1)合同扫描件: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2)投运证明材料:可以是用户证明或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盖章或签字。
注:若合同或投运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机组容量等要求,还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辅助证明为有效业绩。)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特别说明
3.3.1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最新公示的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12月 01日至 2025年 12月 16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若合同或投运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机组容量等要求,还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辅助证明为有效业绩。)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特别说明
3.3.1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最新公示的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12月 01日至 2025年 12月 16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