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512NHWHP-W001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536 号和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枫杨大道 8 号
2.3 建设规模:40000m³/年
2.4 建设工期:本次采购合同有效期 1 年,签订单价长协,协议期内根据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2.5 材料名称:2026 年危险化学品(氨水、亚硫酸氢钠、次氯酸钠、工业过氧化氢、氢氧化钠溶液)
2.6 数 量: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估采购数量:①氨水:70 吨;②次氯酸钠:90 吨;③亚硫酸氢钠:2 吨;④工业过氧化氢:170 吨;⑤氢氧化钠溶液:1000吨。江苏环保装备公司预估采购数量:①氨水:350 吨;②次氯酸钠:10吨;③亚硫酸氢钠:3 吨;④工业过氧化氢:30 吨;⑤氢氧化钠溶液:200 吨。
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环保装备公司再生催化剂制造及再生 2026 年危险化学品(氨水、亚硫酸氢钠、次氯酸钠、工业过氧化氢、氢氧化钠溶液)采购项目。本次采购合同有效期 1 年,签订单价长协,协议期内根据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①和②或①和③:
①过氧化氢(含量大于 8%)或过氧化氢溶液(含量大于 8%);
②亚硫酸氢钠、次氯酸钠或次氯酸钠溶液、氨水或氨溶液、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钠溶液;
③一般危化品:除爆炸物、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天然气以外的所有危化品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内(2020 年 1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化工类产品的合同业绩不少于 2 个,并提供合同首页、生效页、供货范围页等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相关内容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
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0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2.1 招标编号:202512NHWHP-W001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536 号和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枫杨大道 8 号
2.3 建设规模:40000m³/年
2.4 建设工期:本次采购合同有效期 1 年,签订单价长协,协议期内根据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2.5 材料名称:2026 年危险化学品(氨水、亚硫酸氢钠、次氯酸钠、工业过氧化氢、氢氧化钠溶液)
2.6 数 量: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估采购数量:①氨水:70 吨;②次氯酸钠:90 吨;③亚硫酸氢钠:2 吨;④工业过氧化氢:170 吨;⑤氢氧化钠溶液:1000吨。江苏环保装备公司预估采购数量:①氨水:350 吨;②次氯酸钠:10吨;③亚硫酸氢钠:3 吨;④工业过氧化氢:30 吨;⑤氢氧化钠溶液:200 吨。
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环保装备公司再生催化剂制造及再生 2026 年危险化学品(氨水、亚硫酸氢钠、次氯酸钠、工业过氧化氢、氢氧化钠溶液)采购项目。本次采购合同有效期 1 年,签订单价长协,协议期内根据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①和②或①和③:
①过氧化氢(含量大于 8%)或过氧化氢溶液(含量大于 8%);
②亚硫酸氢钠、次氯酸钠或次氯酸钠溶液、氨水或氨溶液、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钠溶液;
③一般危化品:除爆炸物、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天然气以外的所有危化品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内(2020 年 1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化工类产品的合同业绩不少于 2 个,并提供合同首页、生效页、供货范围页等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相关内容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
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0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