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山东海阳核电站 3 、4 号机组项目调试成品柴油采购项目。
二、 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采购调试用成品-10#柴油,暂定 405 吨,详细需求见《山东海阳核电站3 、4 号机组项目调试成品柴油采购技术规格书》。
2、供货进度要求:具体到货时间以买方通知时间为准,分批供货,柴油具备发货条件后 10 小时内到达储罐区。
3.服务期:暂定自合同签订后三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a)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b)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5)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8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7)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 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10#柴油的供货业绩。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12 月 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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