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第二热电厂构(建)筑物结构安全加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包头第二热电厂构(建)筑物结构安全加固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包头第二热电厂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从签订合同起60天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厂区热管道架空走廊、回水池-灰浆分配槽、200MW输煤混凝土架空栈桥结构安全加固设计及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构(建)筑物修缮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工作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3.2.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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