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金马安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2026-2027年度餐饮服务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为采购人提供每天的早餐、午餐、晚餐,保障节假日、加班、值班人员用餐;除日常工作餐外,根据需要按标准提供会议、加班、公务接待、培训用餐等服务;完成采购人因临时需要安排的(应急供餐)服务;其他烹调配置服务;部分设施设备采购及维护;其他相应的职工食堂管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2.4预算金额: 314.00万元/年(含警察职工自付部分)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由采购人按规定考核,考核合格则续签合同,不合格则取消。
2.6★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2.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云南金马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内)。
2.8★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保证所供食品卫生、安全、可口、优质,同时满足甲方的要求。
2.9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且承诺中标后在所承包的经营场所办理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2024年度任意1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及附注,事业单位投标人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及附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备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应加盖公章;成立不足1年,不足以出具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的投标人,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应加盖公章;
3.6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8投标人未被列入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 “失信被执行人”、②“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