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通过对冶炼过程无组织排放进行有效治理、管控,完善配料、上料、布料工序颗粒物收集及处理措施,为公司配料车间两条一用一备的硅钙生产线提供一套完整、高效、经济的粉尘综合治理系统。
本工程核心设计为:脉冲式除尘器一台,处理风量不小于100,000m³/h;通过气动切换阀组分别对两条生产线进行除尘作业;系统针对每条生产线精确设计不少于 15 个吸尘点(涵盖配料地坑给料、皮带转运、高空落料及小车卸料全流程)进行源头捕集,捕集效率应≥95%,排放浓度应≤10mg/m³,确保车间粉尘浓度达到国家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标准。本方案兼具卓越的治理效果、较低的运行能耗;本工程概算总投资约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1,200,000.00)。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应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等的具体规定,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方式高质量完成陕西盛华冶化有限公司除尘(EPC)项目建设任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除尘系统及配套土建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选型、现场原有设备(设施)拆除和清理、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与设备安装和联动调试、项目管理与技术服务、缺陷责任和质量保证期间的所有义务和责任及发包人根据相关管理实际委托承包人实施的其他工作(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承包人需要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环保等方面承担全部责;承包人应依法维护中标合同的实质内容,不得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或由不具备法定资质的实际施工单位(或个人)借用资质承揽专业相关任务等;关于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其他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等具体规定。
本工程不划分为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陕西盛华冶化有限公司环保绩效升级除尘(EPC)项目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陕西盛华冶化有限公司环保绩效升级除尘(EPC)项目标段;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机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企业“基础信息”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至时间前 5 日止)。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冶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材料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说明:投标人应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服务和施工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有效的资质和许可证书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
外省进陕建筑企业应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js.shaanxi.gov.cn)完成“入陕承揽业务登记”;投标人须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截图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平台查询截图。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机电或矿业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
* 说明:外省进陕建筑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提供其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截图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平台查询截图。
3.4 类似业绩:202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 1 项工业或民用建筑的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或管理),或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或管理)类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其中:中标通知书以签发时间为准,合同以发承包双方签字盖章时间为准。
* 说明:联合体或联合体各方作为实施主体的业绩均可被接受。
3.5 近年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收益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任意 1 个财务年度经社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1 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被移除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7 遵纪守法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期限自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起倒推 1 年。
3.8 关联关系单位投标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9 企业基本信息查询要求:投标人资质基本信息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js.shaanxi.gov.cn)”企业库、人员库可查询;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js.shaanxi.gov.cn)”企业库、人员库可查询基本信息相关页面截图。
3.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确认;
(2)联合体牵头方应为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
(3)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方及各方的分工、责任、权利和义务;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相同职责分工的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相应设计和施工资质,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仅承担供货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无须提供设计和施工资质;
(5)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工程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联的联合体投标均将被拒绝;
(7)以上证明资料涉及到联合体的,须同时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资料。
* 其他说明: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时00分---2025年12月09日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