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广东宏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6-2027年法律服务框架招标 (项目编号: XM2025111420 ) 已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广东宏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部法律资源的集中利用,保障公司各项业务依法合规开展,拟对公司 202 6 年 -2027年法律服务进行集中采购,服务内容包括驻场法律服务、一般日常法律咨询、审核合同、审核制度、参加现场/视频会议、出具律师函、备忘录以及现场培训等法律顾问服务,费用为固定费用;同时,根据具体需求提供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含法律意见书)、法律审核意见书、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费用按份/次另行结算。
( 二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三 )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自筹资金
(四)预计采购金额: 人民币 160.7832万元
( 五 )项目类别: 服务类
( 六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 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八)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天(日历日)
三、招标范围及分包明细
(一) 标的物清单
(二) 招标 范围 :
(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一般日常法律咨询、审核合同、审核制度、参加现场/视频会议、出具律师函、备忘录以及现场培训(每年至少2次)和律师坐班服务。
( 2)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对各类投资、交易、重组等重大项目开展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 3)法律意见书。对重大经营决策、重大合同或法律咨询事项等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 4)案件代理。对主诉、被诉、执行等法律诉讼、仲裁案件提供代理服务。
(三) 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东宏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及其直接管理企业(广东宏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明汇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宏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 本项目采取框架招标模式, 标的物所列预估金额仅为预估量, 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 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框架结果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量为准。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五) 框架招标结果有 效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4个月。
如招标人因故未能在框架协议期 届 满前完成下一年度 法律服务项目 的采购工作,则 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将 框架协议 有效期顺延至招标人完成重新选聘 法律服务 企业为止(原则上延长服务期不超过 3个月)。
(六) 结算方式:
(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费按年计价,结算价为:常法年度最高限价 中标费率,每半年结算一次。常年法律顾问实际服务期限不满半年的,按实际提供服务时间进行按月折算。
( 2)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服务费按份计价,每半年结算一次,结算价为:最高限价中标费率*期内完成数量
( 3)案件代理服务费按宗计价,按宗结算。发生案件后,中标单位提出多种代理方式的报价(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或风险代理),涉案企业确认代理方式后签订委托合同。案件代理费包括一审、二审、执行阶段的所有费用(律所代理同一案件审判程序后,执行案件不再另行收费)。单个案件结算费用: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计算的诉讼费最高金额×80%×实际发生的数量 。 其中,每宗不涉及财产的案件诉讼(仲裁)基础代理费用为 15000元/件。 对于因同一事由引发的 2个以上系列案件以及标的需求单位认为涉案金额虚高的案件等,中标人实际结算价格须在中标价格内再次进行下浮,具体下浮比例由标的需求单位与中标服务机构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标的 需 求单位可以另行选聘案件代理律所。对于重大、疑难法律案件,各标的需求单位如认为需要另行选聘案件代理律所的,可按有关规定另行履行采购程序。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七) 报价方式:
本项目的各服务类别均按费率报价, 最终中标费率为中标人针对每项服务类别报价的费率 。投标 费率在 100%以下( 不 含本身)且不低于成本为有效报价, 投标 函只能有一个有效 投标 费率。 投标 费率 小于 8 0%时( 不 含本身),应在 投标 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 招标 文件要求,作否决 投标 处理 。
报价须包含提供服务所有的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通讯费 、税费 等)。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以综合费率(各分项报价的费率乘以对应权重后计算总和)作为计算依据,报价明细如下: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2日至2025-12-08 15:00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部法律资源的集中利用,保障公司各项业务依法合规开展,拟对公司 202 6 年 -2027年法律服务进行集中采购,服务内容包括驻场法律服务、一般日常法律咨询、审核合同、审核制度、参加现场/视频会议、出具律师函、备忘录以及现场培训等法律顾问服务,费用为固定费用;同时,根据具体需求提供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含法律意见书)、法律审核意见书、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费用按份/次另行结算。
( 二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三 )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自筹资金
(四)预计采购金额: 人民币 160.7832万元
( 五 )项目类别: 服务类
( 六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 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八)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天(日历日)
三、招标范围及分包明细
(一) 标的物清单
(二) 招标 范围 :
(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一般日常法律咨询、审核合同、审核制度、参加现场/视频会议、出具律师函、备忘录以及现场培训(每年至少2次)和律师坐班服务。
( 2)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对各类投资、交易、重组等重大项目开展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 3)法律意见书。对重大经营决策、重大合同或法律咨询事项等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 4)案件代理。对主诉、被诉、执行等法律诉讼、仲裁案件提供代理服务。
(三) 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东宏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及其直接管理企业(广东宏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明汇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宏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 本项目采取框架招标模式, 标的物所列预估金额仅为预估量, 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 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框架结果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量为准。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五) 框架招标结果有 效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4个月。
如招标人因故未能在框架协议期 届 满前完成下一年度 法律服务项目 的采购工作,则 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将 框架协议 有效期顺延至招标人完成重新选聘 法律服务 企业为止(原则上延长服务期不超过 3个月)。
(六) 结算方式:
(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费按年计价,结算价为:常法年度最高限价 中标费率,每半年结算一次。常年法律顾问实际服务期限不满半年的,按实际提供服务时间进行按月折算。
( 2)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服务费按份计价,每半年结算一次,结算价为:最高限价中标费率*期内完成数量
( 3)案件代理服务费按宗计价,按宗结算。发生案件后,中标单位提出多种代理方式的报价(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或风险代理),涉案企业确认代理方式后签订委托合同。案件代理费包括一审、二审、执行阶段的所有费用(律所代理同一案件审判程序后,执行案件不再另行收费)。单个案件结算费用: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计算的诉讼费最高金额×80%×实际发生的数量 。 其中,每宗不涉及财产的案件诉讼(仲裁)基础代理费用为 15000元/件。 对于因同一事由引发的 2个以上系列案件以及标的需求单位认为涉案金额虚高的案件等,中标人实际结算价格须在中标价格内再次进行下浮,具体下浮比例由标的需求单位与中标服务机构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标的 需 求单位可以另行选聘案件代理律所。对于重大、疑难法律案件,各标的需求单位如认为需要另行选聘案件代理律所的,可按有关规定另行履行采购程序。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七) 报价方式:
本项目的各服务类别均按费率报价, 最终中标费率为中标人针对每项服务类别报价的费率 。投标 费率在 100%以下( 不 含本身)且不低于成本为有效报价, 投标 函只能有一个有效 投标 费率。 投标 费率 小于 8 0%时( 不 含本身),应在 投标 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 招标 文件要求,作否决 投标 处理 。
报价须包含提供服务所有的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通讯费 、税费 等)。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以综合费率(各分项报价的费率乘以对应权重后计算总和)作为计算依据,报价明细如下: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2日至2025-12-08 15: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