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或简称“桥头铝电”)、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或简称“百河铝业”)属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是以铝冶炼、铝产品深加工、阳极炭素生产三大产品为主的大型国有企业,桥头铝电位于西宁市北郊32 公里处的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境内,百河铝业位于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湟中区甘河工业园区。根据百河铝业、桥头铝电2026 年吸铝管采购项目需求计划,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2.2 招标范围及交货地点
2.2.1 招标范围
该项目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桥头铝电/百河铝业统一招标采购各规格吸铝管,签订合同为固定总价,根据实际需求量进行供货具实结算,但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
桥头铝电吸铝管采购数量及规格详情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 1 |
吸铝斜管(A |
6 吨真空抬包适用(附图纸) |
根 |
400 |
连续出铝7 天以上或90 包铝液,耐高温900-1200℃,达不到使用周期商家补换,带金属元素含量表及合格证 |
| 2 |
吸铝直管(B |
6 吨真空抬包适用(附图纸) |
根 |
240 |
连续出铝7 天以上或90 包铝液,耐高温900-1200℃,达不到使用周期商家补换,带金属元素含量表及合格证 |
| 3 |
吸铝弯管(C |
6 吨真空抬包适用(附图纸) |
根 |
300 |
连续出铝7 天以上或90 包铝液,耐高温900-1200℃,达不到使用周期商家补换,带金属元素含量表及合格证 |
百河铝业吸铝管采购数量及规格详情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 1 |
吸铝管A 管 |
6T 9T 通用A 管(弯管0.063 吨/根) |
根 |
360 |
详见图纸 |
| 2 |
吸铝管B 管 |
6T 9T 通用B 管(直管0.086 吨/根) |
根 |
334 |
详见图纸 |
| 3 |
吸铝管C 管 |
6TC 管(斜管0.071 吨/根) |
根 |
192 |
详见图纸 |
| 4 |
吸铝管C 管 |
9TC 管(斜管0.097 吨/根) |
根 |
398 |
详见图纸 |
2.2.2 交货时间及数量:
2.2.2.1 桥头铝电交货时间:根据生产需求分别于2026 年3 月、6 月、9 月三批到货。2.2.2.2 百河铝业交货时间:按百河铝业需求下达供货指令,根据需求时间节点到货,分批交货,暂定2 个月下达一次供货指令。
2.2.3 交货地点:
2.2.3.1 桥头铝电交货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宁张公路30 公里处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库房。(车下交货)
2.2.3.2 百河铝业交货地点:青海省西宁湟中区甘河工业园区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库房。(车下交货)
2.3 主要工作内容
2.3.1 招标内容
2.3.1.1 吸铝管数量:桥头铝电940 根;百河铝业1284 根。
2.3.1.2 吸铝管规格型号:桥头铝电6 吨真空抬包适用(附图纸)、百河铝业详见图纸。
2.3.1.3 质量要求:
桥头铝电:连续出铝7 天以上或90 包铝液,耐高温900-1200℃,达不到使用周期商家补换,带金属元素含量表及合格证。
百河铝业:详见图纸。
所供物资标准应分别满足桥头铝电、百河铝业技术规范要求。
质保期:一年,自物资验收结束之日算起,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需免费到场进行解决。
2.4 主要工作内容
2.4.1 货物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3 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吸铝管生产制造企业或销售企业。
4.2 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及以上吸铝管销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4.3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2025 年12 月2 日至2025 年12 月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