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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川-磨憨国际智慧冷链与跨境贸易综合园区项目(一期)4号楼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5-12-05 0
核心提示:东川-磨憨国际智慧冷链与跨境贸易综合园区项目(一期)4 号楼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东川-磨憨国际智慧冷链与跨境贸易综合园区项目(一期)4 号楼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 建设地点:云南省磨憨镇货运大道与8 号路交叉 口。
2.3 建设规模和内容:拟建设一栋标准化厂房,及周边配套。用地面积约 5563.66 ㎡,总建筑面积 17009.76 ㎡ 。计划总投资 ∶8089.22 万元,工程费用约 5707.14 万元,设计费约 44.92 万元。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4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2026 年 6 月 30 日前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含施工图设计周期) 。
2.5 招标范围:
2.5.1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并完成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咨询工作及协调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及调整、完成报批报建(含报规图纸)、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接受委托人或第三方咨询机构优化设计建议。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5.2 采购:本项目所需各项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2.5.3 施工:完成经招标人及相关机构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定稿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具体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牵头完成项目所需的设计及施工协调沟通、进度、投资、质量控制等,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具体施工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6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云南省相关规定,且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oldwenshu.court.gov.cn/) ”查询相关信息,且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中选人、成交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执行。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 号)标准扣减最终得分。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 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 ”等相关记录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3.4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等主要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3.5 投标人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同时满足(1)、(2)、两项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 a 或 b 或 c 任意一种条件:
a、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c、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两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并满足以下条件: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即联合体中有同专业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 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 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7 财务要求:提供 2023 年或2024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 [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公司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8 信誉要求: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 1 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3)投标人配备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rcgz.mohurd.gov.cn/,各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上述 3 条信誉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若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9 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资格:
(1)项目经理须具备:①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③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须应具有: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拟配备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其项目管理人员在今后投标、施工过程中非建设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10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 17:00 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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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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