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银川热电有限公司厂区空气质量综合改善项目规划在厂区三段道路(气膜-采制楼南侧运煤道路、一二期灰库南石膏灰渣运输道路、厂东墙外灰渣转运道路)建设灯杆喷淋系统设备,总长共约两千米,利用成熟的远程控制技术,通过点状布局与带状布局实现空气净化及改善治理。
2.2 计划工期:
工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
2.3 招标范围:
规划在厂区三段道路(气膜-采制楼南侧运煤道路、一二期灰库南石膏灰渣运输道路、厂东墙外灰渣转运道路)建设灯杆喷雾系统设备,总长共约两千米。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喷雾系统土建、水电等的施工及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原有设施、建筑物、设备、管道(含水管道带压开孔、带压堵漏)、电缆等的拆除、恢复、移位、改造、运输、堆放,废弃物的处理,建设过程对运行设备、设施的防护、硬隔离等工作;2)喷雾系统设备安装,涉及区域内所有设备及配套设施的设计、供货、运输、试验、安装、调试及所需的技术服务等;3)完善、改造、优化原有道路灯杆布置等,使其适应新建道路喷雾且满足照明;4)本项目所有控制系统需接入银川热电辅控中心,涉及新建、兼容改造等所需的软硬件供货、安装、电缆敷设、接线、调试、逻辑及画面组态、接口、通讯等等全部工作;5)本项目建设中可预见与不可预见性影响施工的建(构)筑物、管道等拆除移位或改造及恢复工作(包括不限土建基础、混凝土硬化地面、道路、地下管网、阀门井、电缆沟、地埋线缆等);6)投标人对本项目全过程及建设后的总体性能指标负全部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提供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04日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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