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厂江北环保电力项目2026-2028年通勤车辆服务外委项目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南京市浦口区环保产业园董庄路1号
2.2 服务内容:
2.2.1江北线路
滨江大道明春路公交站→弘阳广场→高新地铁站→南信大地铁站→大厂地铁站→公司。
车辆核载19座,单程行驶里程约55km,每天一趟往返。
发车时间:上午6:20,下午4:30。
2.2.2江南线路
江边路→草场门大街扬子江大道交界处→东宝路→集庆门大街地铁站→万汇城地铁站→公司。
车辆核载13座,单程行驶里程约45km,每天一趟往返。
发车时间:上午6:10,下午4:30。
2.2.3运行班车路线
运行班车路线根据当值值班人员确定。
车辆核载13座,单程行驶里程约75km,每天两趟往返。
来厂时应根据运行各值实际乘坐情况,安排发车时间,以保证各值每位员工能够按时到厂。
2.2.4车辆核载10-20人之间的车要求外观及性能相同。
2.2.5招标方若要调整用车时间和行车路线,投标方须无条件服从。对调整路线里程不超过原线路±5%范围内的,车辆服务价格不作调整;调整幅度超过±5%范围的,对超出部分,车辆服务价格将以年度中标费用和核定后的公里数为依据,重新计算并作适当调整(调整费用以补充协议方式说明并支付)。
2.2.6因招标方工作需求需要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加点的,投标方需无条件安排好车辆和驾驶员提供服务。
2.3服务期:合同签订次月至2028年12月31日,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投标方根据招标方项目规划线路人数合理配置大中型客车,所需客车数量至少为3辆(非公交车型),提供正常情况下至少4人(江北、江南线路至少各1名合格驾驶员,运行班车至少配2名合格驾驶员)对华能南京电厂江北环保电力项目通勤车辆运输的服务。
2.5本项目为招标人管理项目单位的2026-2028年常年维护项目。目前招标人的管理项目单位正处于政府审计阶段,审计完成后,将推进该项目单位的股权转让相关工作。若该项目单位的股权转让等原因导致权益发生重大变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决定终止本合同,或对合同执行主体进行变更。
2.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60.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生产运行值班车或通勤车租赁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5日9:00起至2025年12月11日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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