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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系统(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540CITC7316) 项目所在地: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税务管理系统(一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为落实国务院国资委穿透监管要求,依据《穿透监管体系建设框架方案》建立全级次税务管理系统,本次招标为一期建设内容,本期建设需实现与ERP财务核算系统、司库系统等相关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集成,形成集团统一的发票池,内嵌八项规定违规风险监测等智能合规模型,初步实现集团内部全级次企业的穿透式税务管理和监管,为税务管理系统(二期)建设打下基础。 下一步二期建设拟实现纳税申报、税务风险管理、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库管理、个税管理等,并实现一定的AI辅助管理能力,因此本项目投标人除需具备本项目功能建设能力外,仍需具备二期及更多功能建设的能力。 2.2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5个月。 (1)需求确认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完成需求调研、方案及蓝图评审,完成指定开发环境兼容性测试; (2)规划咨询: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对的税务管理进行深入调研、研究,结合税务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出具咨询报告,为构建一个完善的税务管理体系提供发展规划支持。 (3)开发与测试阶段: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内完成基本功能部署,完成与ERP、司库系统的对接,进行系统调优; (4)上线部署阶段:合同签订生效后150天内实现所有功能,执行全链路压测与故障演练,正式上线;完成全级次企业的培训工作; (5)试运行阶段:试运行3个月,系统持续调优。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3投标人不得为《供应商黑名单(2025年11月版)》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截止时间内须提供2份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税务管理系统建设或升级优化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复印件须包含首页、内容页、签字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推荐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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