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建科创产业园项目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等
2.1 项目名称:中电建科创产业园物业服务中心北京电建科创产业园项目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2.2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辅路与蓝靛厂南路辅路交叉口北京电建科创产业园。
2.4 服务范围: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街道玲珑路辅路与蓝靛厂南路辅路交叉口东南100米中电建科技产业园,园区内涉及所有楼栋。
2.5 服务内容:对中电建科创产业园项目生活垃圾(不含厨余垃圾)进行清运。
2.6 服务周期:1年(计划日期2026年2月1日-2027年1月31日,实际以合同签订日起算)。
2.7 质量标准:合格,按照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质量要求。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中标单位数量:1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报告之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之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无需提供全套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服务开始时间或合同服务结束时间任一在本时间范围内的,均符合要求)具备类似垃圾清运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周期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署页;如为框架合同除合同关键页外还需提供实际项目实施合同、验收单或发票或证明项目已实施的其他材料等证明材料(框架合同时间认定为框架合同签订时间或框架合同服务开始时间或框架合同服务结束时间)。
3.1.4人员配备要求:须为本项目提供驻场人员1名,负责现场管理及清运。须提供拟委任的工作人员配置表。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2022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法院判决书或处罚书落款日期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提供声明函。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声明函及网站查询截图。
(3)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声明函及网站查询截图。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须提供声明函及网站查询截图。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声明函。
(3)投标人应承诺有关保密事宜。须提供承诺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5日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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