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发电合作开发主体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 受湖北江北农工贸 (以下简称“江北公司”)的委托,现采用比选的方式,公开邀请合格参选人参加本项目比选竞争。欢迎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参与。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HBT-44124138-258550
1.2项目
1.3遴选方式:比选 1.4最高限价:0.55元/千瓦时 1.5比选内容和范围:江北公司提供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所需场地,由开发方负责规划、开发、建设和运营等;开发方以约定的优惠电价向江北公司出售绿电,获取收益。江北公司通过低于国家电网实际电价的优惠,节省外购电成本。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比选需求。 1.6服务期限:开发建设运营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及其他设备设施的产权在营运期内归开发方所有,运营期限为二十年(以并网投运发电为起点时间日),期满后如合作方有继续合作意愿的可与江北公司协商延期合作事宜。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未能达成新的合作方案,开发方须在约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光伏发电设施设备并恢复原状;如江北公司同意接收,双方可协商将光伏设施设备折价转让给江北公司。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要求 (1)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应提供近两年(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自成立之日至比选截至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并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出具书面承诺,由其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3)信誉要求: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