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塔股份 浙江省 2025年义乌火车站公网覆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X-ZJ-ZB-2025-026)已由中国铁塔股份 浙江省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对义乌站的出站层、架空层、站台层、站台夹层、高架层、高架夹层、社会通道及物流通道进行信号覆盖,覆盖面积约11.8万平方米,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室内分布、桥槽配套、机房配套、光缆传输、电源配套、设备安装等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
(1)室内分布:馈线敷设、漏缆敷设、器件安装、天线安装、光电复合缆敷设、无线射频单元安装和有源天线单元安装等。
(2)桥槽配套:车站内公网专用桥架、管线安装等。
(3)机房配套:公网机房内精密空调、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动环监控和视频监控的安装等。
(4)光缆传输:红线外信源光交至公网机房、站房内各公网机房之间的光缆布放、熔接、钢管敷设、支架安装等。
(5)电源配套:由变电所接引电源至各公网机房的配电箱,机房内配电箱至开关电源和机柜的安装及配线等。
(6)设备安装:站房内各公网机房内综合机柜安装、信源设备安装、室内接地排安装及配线等。
2.2采购预算:含税预算为2242.88万元(其中设计105.76万元,施工费2137.12万元)。按照含税预算金额作为合同含税金额上限签订合同。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即满足铁路、工信部、运营商及铁塔公司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2.5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6建设
2.7计划工期:计划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具体以铁路方进度为准。
2.8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2.9保修期: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10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11中标人数量及份额:1个,中标份额为100%。
2.12★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营业线折扣(非OFF)100%,邻近营业线折扣(非OFF)69.5%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说明:本项目出站层(旅客地道、物流地道和出站厅)以及站台层(站台)区域为营业线施工管理区域,其余区域为邻近营业线施工管理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成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1)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投标人若不实施施工分包,须提供以上(1)至(3)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拟实施施工分包时,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施工分包单位满足以上(1)至(3)的要求。
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3.4服务要求: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
(1)承诺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
(2)投标人承诺负责具体特种作业的人员,持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关特种作业证(须在作业证规定的操作范围内作业),至少包括3个低压电工作业人员、3个高处维护、安装、拆除作业人员。若一人同时具备前述多个有效特种作业证的,则相应作业类别均予以认可。
3.5人员要求: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拟派的施工
(3)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说明:(1)投标人若不实施施工分包,须提供以上人员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及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 ),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拟实施施工分包时,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施工分包单位满足以上要求。 (2)安管人员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该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若安管人员之间相互兼任复用,则该人员不予认可。 (3)提供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含)期间,全国范围内至少完成过一个同类业绩(高速铁路或客运专线或城际铁路的红线内公网覆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火车站公网覆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盖章);(2)提供合同证明材料:a.若是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等,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b.若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等)以及能显示相应关系的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以采购订单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的金额为准(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证明文件的,金额就低原则)。“相应关系”指显示框架合同编号或框架合同名称或其他与框架协议有效关联关系的信息。 注: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3.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浙江省级】【工程服务-勘察设计-室内分布-新建-勘察及设计或工程服务-施工-室内分布-新建-分布系统施工】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8)在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省】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勘察及设计服务或施工服务-分布系统施工】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9)按照招标人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合作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