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电厂2026-2027年非生产劳务外包服务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华电厂每日就餐员工300人以上,需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公务用车等后勤保障,以满足日常工作需求。
2.2 服务地点:新华发电公司
2.3 服 务 期:1年
2.4 招标范围:需提供后勤服务人员23人,其中包括厨师3人、面案4人、切墩3人、杂工3人、服务员5人,驾驶员5人,每月结算一次,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专用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后勤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1日09时起至2025年12月19日24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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