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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南京及合肥区域食材供应商库资格预审公告

   2025-12-12 0
核心提示: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南京及合肥区域食材供应商库资格预审公告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名称为: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
  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南京及合肥区域食材供应商库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名称为: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南京及合肥区域食材供应商库,项目编号为:TC25080KX,委托人为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资格预审,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采购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南京及合肥区域所属餐厅食材配送服务,不分标段,申请人必须对本项目要求的所有内容进行申请。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能提供综合性食材配送服务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形成入围名单,入围供应商数量为3-5家。名单确定后,按照委托人实际需求,按配送地点分类开展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包含蔬菜、水果、禽蛋、肉类、冻货、鲜活水产品、米面粮油、干货调料、豆制品、乳制品、预包装食品等)。入围供应商分别与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签订框架协议(详见第六章),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合格入围供应商有效期为2年。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合同文本后期在不违反实质内容的前提下,可以在合同谈判环节根据双方对接实际情况,修改细化完善。

2.1.2采购范围: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南京及合肥区域所属餐厅。预估框架合同总金额为4680万元;不承诺实际结算合同金额,后期按成交结果据实进行结算。

2.1.3本项目分五个配送地点;

配送地点: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南京及合肥区域所属餐厅,配送范围主要包括:(1)鼓楼项目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苏宁慧谷E07-2栋5楼;(2)仙林项目部: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境路10号;(3)紫东项目: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紫东创意园 C20;(4)浦口项目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10号;(5)合肥项目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8号。

以上为暂定送货地址,具体配送范围后期可以根据华东分公司下属项目部(包含其他区域)实际业务需求为准,业务需要增加或减少,以实际订单地址为准。

申请人应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货源、市场价格、配送、人工成本等因素,审慎考量是否具备业务承接能力。

配送内容及后期询价周期 :配送内容是蔬菜、水果、禽蛋、豆制品、肉类、冻货、鲜活水产品类、米面粮油、干货调料、乳制品类、预包装食品类等,询价周期为3个月。

2.1.4服务期限:24个月,当供应商的服务品质、食材质量、配送时效等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

2.2 其他:

本项目重要提示:

(1)本项目源于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受南京及合肥区域所属业主委托,如因服务业主单位撤回委托不再交于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经营或者其他任何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服务标的、华东分公司自身经营模式调整等,委托人有权提前30天履行提前通知告知申请人义务,解除此项合同,且不承担申请人因本项目投入的相关成本费用,请申请人审慎申请,一旦申请默认为接受本提示。申请人应遵守合同权利义务规定,遵守置业公司供应商考评制度,当月月度服务质量评分低于80分,委托人有权利提前终止合同并于30个自然日内认定供应商失信行为。

(2)入围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在和委托人签约后,原则上须定期响应华东分公司组织的询价活动并报价,如供应商累计2次不参与报价或给出无效报价,委托人将给予书面警告,累计3次不参与报价或给出无效报价,取消供应商库入围资格。如供应商库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委托人将启动供应商库补库工作。

注:每周期的报价以一次计算,如本周期有两个及以上标包需要报价,但是入围供应商只参加其中个别标包的报价、未参与所有标包的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则本周期累计一次不参与报价或无效报价,委托人将给出警告。后续的报价中,再出现两次无效报价或者有标包未报价,则取消其入围资格。

(3)第一阶段供应商入围后,委托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为本项目整体年度预算总额,入围供应商共用合同总额(不代表、不承诺为实际发生额度),第二阶段根据不同品类分期报价比价,在确保食材品质、配送服务质量等同一条件下,由报价不含税总价最低的入围供应商送货,委托人与实际送货供应商结算,合同期内以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情况下,以委托人实际订单金额为准。供应商不能按合同送货时间、质量等要求履约送货、不缴纳履约金等行为导致其被退库时,不予退还中标或成交服务费。

(4)合同双方以合同执行时间或合同预估总额为限,合同时间到期或框架协议总金额提前用完,与所有供应商的所有合同自动终止。

(5)供应商若入围后弃标或询价报价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弃标,委托人有权扣除申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若有)并给予失信行为处置。供应商库内定期询价阶段,不得恶意低价谋取中标、不得通过降低送货品质恶意履约,否则委托人将根据考评细则给予警告、扣除履约保证金、退库、黑名单、扣除违约金并解除合同等处置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6)供应商入围后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损害委托人利益,如发现串通报价的情况,委托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给予失信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2)申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2】财务要求:

提供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开具2025年8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盖公章)。

【3】业绩要求:

2022年11月至申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服务开始时间为准),申请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食品原材料合同(包含蔬菜、水果、禽蛋、肉类、冻货、鲜活水产品、米面粮油、干货调料、豆制品、乳制品类、预包装食品类中至少2项)业绩2份,业绩所在地须为南京市或者合肥市,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资格预审业绩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或服务周期)、服务范围、合同金额等信息。每份业绩须提供至少实际交易超过100万元(可累计)的发票及相对应的转账收款凭证扫描文件作为证明材料。如果为单价合同或者框架协议或合同中不体现金额,请提供合同所属甲方出具的合同额度达到500万元的说明文件或者中标通知书等支撑性材料。

【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处罚期内);

(3)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申请人提供以上7项内容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系申请人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其在申请人单位2025年8月-11月期间的社保证明,服务期间负责人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必须提前至少7个工作日向委托人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说明及申请,并得到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提供相关内容承诺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申请人服务本项目配送车辆须具备至少2辆厢式冷藏货车,所有蔬菜、水果、禽蛋、肉类、冻货、鲜活水产品等需要保鲜食材配送须用冷藏车配送(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车辆,自有车辆需提供行驶证扫描件,租赁车辆承租人必须为申请单位或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租赁运输车辆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车辆行驶证扫描件、租赁合同扫描件、最近一笔租赁转账收款凭证或发票扫描件。车辆行驶证上的检验有效期须在有效期内,行驶证不显示检验有效期的要提供情况说明)。

【8】其他要求1:申请人需具有南京市不低于100㎡的仓库分拣场所1处(仓库分拣场所为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仓库分拣场所为个人租赁的承租人必须为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如为租赁场所的还需提供该场所的租赁合同及最近一笔租赁转账收款凭证或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9】其他要求2:

(1)非委托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未与委托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非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4)未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5)未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申请资格;

(7)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无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提供包含以上8项内容的承诺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10】其他要求3:申请人提供食材配送承诺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据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按以下规则开展工作(N为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

(1)N>5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评分标准,对通过审查的申请人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高低顺序选择前5名为入围供应商。

(2)3≤N≤5时,通过审查的申请人直接入围,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得出入围供应商的评分高低。

(3)N<3时,采购失败,委托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刘工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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