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CGN-202512100004)已通过备案,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每标段招标容量1.2GWh。实际执行容量以合同有效期内订单合同容量为准,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并接受执行容量可能少于预估容量的风险。
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划分及授标原则:
新能源2026年度储能系统框架采购共划分为6个标段,如下:
标段 | 预估容量MWh | 范围 |
标段1 | 1200 | 蒙东(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 |
标段2 | 1200 | 陕西、广西、云南、贵州、河南 |
标段3 | 1200 | 新疆、山西、山东、安徽、湖南、江苏 |
标段4 | 1200 | 西藏、青海、湖北、四川、重庆 |
标段5 | 1200 | 甘肃、浙江、福建、广东、海南 |
标段6 | 1200 | 蒙西(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宁夏、北京、天津、上海、江西 |
授标原则:投标人必须同时参加六个标段的投标,且相同型号及技术要求的设备在不同标段中,不得出现不相同报价,否则将作废标处理。每个标段单独评标,但一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不得兼中。当六个标段中N个标段(N≥2)的第一名为同一投标人时,依据该N个标段总中标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最终中标人。并且同一标段中,综合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未在本标段或其他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排名靠后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上述原则调整第一中标候选人外,其余中标候选人仍按综合排名顺序推荐。
本次招标范围为: 新能源2026年度储能系统框架采购(标段2)。
本次招标不限制单个储能单元的容量,招标方可根据项目容量及自身产品特点,选择技术性价比最优的产品进行投标;投标方的储能集成方案在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占地。
单个项目储能设备的供货范围包括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汇流设备、集装箱及其配套设施(含液冷温控机组、配电、消防、照明、视频监视等)、储能变流器、中压升压系统、集装箱之间的电力电缆及通信线缆(不包含35kV储能系统间连接电缆、35kV储能系统与升压站连接电力电缆与通讯光缆)、能量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及其协调控制器满足电力接入及电力调度的要求)。
投标方负责其生产或选择设备的设计、制造、型式认证、出厂试验满足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中的较高要求。投标方保证其供货范围的所有设备接受招标方委托的第三方对生产过程进行监造。投标方提交的储能集成方案需满足设计规范、防火规范、接入规范等标准的要求。投标方负责其供货范围内设备的通讯调试(变压器的现场交接试验由招标方的调试单位负责,投标方负责免费配合)并配合招标方完成联合调试。投标方负责提供运输方案、卸货方案、吊装方案、报装资料及监理需要提供的各类方案等。配合招标方完成各类外部验收(电网公司验收、消防验收等)。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框架合同的有效期自2026 年1月至2027年1月,
投标方的交货进度必须满足招标方进度的要求。
设备到货时间:以具体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或项目部的书面通知为准;
设备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制造商。投标人应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储能系统集成商)应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电站用储能系统集成的能力,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与本次招标规模相当的电池模组生产与储能系统集成的设备设施与专业技术人员,投标人需具有自产电池模组或等同电池模组的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储能系统集成商)应至少具有电池单体或电池管理系统或储能变流器或能量管理系统的研发、设计与制造的能力,投标人需具有自产核心设备的基于最新实施标准的型式试验报告与认证证书。
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业绩要求:
(一)构网型储能设备业绩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储能系统集成商)近连续3年,应具有不低于单个50MWh的投运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投运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电化学储能系统测试报告。
(2)投标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储能系统集成商)提交的本次投标方案的业绩及其核心设备的业绩要求如下: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不低于20MWh的投标方案投运业绩;电池单体至少具有500MWh的投运业绩;储能变流器至少具有20MW的投运业绩。
(二)跟网型储能设备业绩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储能系统集成商)近连续3年,应具有不低于1GWh的储能系统投运业绩,且至少有1项投运业绩不低于200MWh。投标人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投运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电化学储能系统测试报告。
(2)投标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储能系统集成商)提交的本次投标方案的投运业绩及其核心设备的业绩要求如下: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不低于50MWh的投标方案投运业绩;电池单体至少具有500MWh的投运业绩;储能变流器至少具有1GW的投运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投运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电化学储能系统测试报告等。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上述(一)、(二)业绩要求。
以下情形视为投标人业绩满足要求:
(1)如投标人构网业绩不满足,则跟网业绩容量为上述业绩要求中容量的2倍;
(2)如投标人跟网业绩不满足,则构网业绩容量为上述业绩要求中容量的2倍。
5.技术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储能集成系统范围内主要设备的具有CMA和CNAS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电芯、电池模块、电池簇基于GB/T 36276-2023标准的完整的型式试验报告;
电池管理系统基于GB/T 34131-2023的型式试验报告;
储能直流仓承诺在储能设备并网前提供基于GB/T44026-2024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
电芯(电池单体),电池模块、电池簇(电池组)基于GB 44240-2024标准的完整的型式试验报告;
储能变流器基于GB/T 34120-2023的型式试验报告(构网型储能变流器还应提交满足本招标文件对于构网型储能变流器技术要求的中国电科院出具的测试报告,投标方无需对检测机构另发澄清);
变压器基于GB 17467或GB10228或GB1094的型式试验报告;
能量管理系统基于GB/T 42726-2023的型式试验报告;
协调控制器基于GB/T 7261-2016的型式试验报告。
6.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中国广核集团 及其下属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 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注册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会员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由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登录ECP提交联合体会员注册申请,经 -供应商服务大厅审核通过后成为联合体会员。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和其代理的制造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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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cgnp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