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1.张煤机公司厂区范围内道路、便道及停车场区域、研发楼、科创楼前广场以及各分厂周边道路主次干道、各大门进出路等厂区道路进行日常清扫清理保洁、洒水、除雪服务,面积为278479.16平米,每日进行清扫作业包括双休日(法定假日除外),春夏秋季节进行道路洒水。除草作业,冬季进行道路除雪;2.张煤机公司十一个生产单位日常生活垃圾转运业务范围对传动分公司、结构件分厂、中部槽分厂、下料分厂、机电分厂、锻造分厂、交付中心(总装车间)、铸造分厂,帕森斯链条分公司,产品维修分厂、涂装分厂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每日转运(包括星期六、日分厂加班期间、法定假日除外)至厂区垃圾处理站进行分拣,分拣完成后清运出厂。(生活垃圾是指除成品、半成品、生产废料、毛料、废配件、机铁、建筑垃圾等以外的生活废弃物。严禁各类工业垃圾、零配件、生产废料等混装到生活垃圾中转运)。3.张煤机公司所有生活垃圾的分拣(生活和工业垃圾分类分拣)、装运、外运倾倒正规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日均2-3车)。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2.4服务地点: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道路清扫或保洁或物业类似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中不体现可附对应技术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3.3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00到2025年12月29日16:00。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00到2025年12月29日2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