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因公司经营管控、合规管理的现实需要,现需对青海黄河上游电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车辆运输服务进行招标,本次交通运输服务项目,涉及各类型车辆,共计7台,青海黄河上游电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各类车型7台,需持A1驾照驾驶员2名(需适配中巴车及各类车型),持C1及以上驾照驾驶员5名;年龄限制:男性驾驶员年龄在≤52岁,女性驾驶员,年龄在≤47岁,具备3年以上专职驾驶经验,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现有车辆配置及相关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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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车型 |
车辆数量(辆) |
使用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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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务用车 |
5 |
青海黄河上游电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交通服务需持A1驾照驾驶员2名(需适配中巴车及各类车型),持C1及以上驾照驾驶员5名;年龄限制:男性驾驶员年龄在≤52岁,女性驾驶员,年龄在≤47岁,具备3年以上专职驾驶经验,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其中1人兼负责人,1人兼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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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用车 |
2 |
服务地点:
青海黄河上游电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工作地点涵盖包括青海省各州县区域,包括从班多水电站至青铜峡水电站等常规工作水电站及水电站周边库区滑坡、地震台网等所在区域,不定期根据招标人业务需要在国内其他地区。
服务期限:
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具体进场服务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受托人接受委托人履约评价与考核,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亦自行终止,且项目业主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2.2招标范围
青海黄河上游电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2028年交通运输服务,主要提供所属7台车辆的日常交通运输服务。基于公司内部管理,为确保日常交通运输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至少配置7名交通运输服务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兼车队队长),安全员1名(兼驾驶员),专职驾驶员5名,年龄限制:男性驾驶员年龄在≤52岁,女性驾驶员,年龄在≤47岁,具备3年以上专职驾驶经验,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礼貌行车,恪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2)承担委托人各型车辆的日常安全驾驶及检查、车辆日常清洁(包含消耗性材料)、维护,承担简单的车辆日常检查工作。车辆定期保养、修理由委托人招标的修理厂承担,费用不包含在本服务招标范围;
(3)承担委托人生产经营业务保障、公务等用车的安全驾驶服务及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车辆值班工作;
(4)承担每年防汛期间(6月1日至10月31日)各电站防汛应急值班,车辆24小时待命。
(5)非防汛期间,如发生应急抢险任务,需按招标人要求随时出车。
(6)负责并承担派驻到委托人处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7)派驻驾驶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承担薪酬发放;负责驾驶员的基本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年)、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投保;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体检及岗前体检(体检费用不得低于750元/年);车辆、驾驶证及货运资格证的年审等,对新聘驾驶员进行上岗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
(8)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并配合相关各方办理善后事宜;
(9)建立人事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档案包括:驾驶员基本信息、工作履历、社会保险、职业健康体检等);
(10)依据委托人需求建立车辆管理各类台账(包括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车辆安全检查表、车辆维修台账、单车油耗台账、月度、季度、年度的车辆各项费用报表),确保各项台账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11)根据委托人要求开展车辆管理及各类台账建立更新工作;
(12)其他与驾驶服务相关的事项(在合同洽谈时,可就相关事项与委托人进行具体协商);
(13)负责驾驶人员工伤及劳动争议解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人资格证明。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车辆管理服务企业。
(2)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3)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的近5年内具有2项交通运输管理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委托代理人的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投标阶段提供本项目拟投入的驾驶人员数量100%的准驾资格(需持A1驾照驾驶员2名(需适配中巴车及各类车型),持C1及以上驾照驾驶员5名),其余人员在进场时须提供驾照,保证所有人员持证上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