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G105公路工程K2150+355.5-K2152+066、K2153+166-K2156+465路基及附属、涵洞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NCEC-ZHXJJ-SZ-GL-2025-001)
1.招标条件
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 G105赣州中心城区公路改线工程南康二期(唐江至朱坊大道段)、G357南康区唐江至罗边段公路改建工程G105公路工程K2150+355.5-K2152+066、K2153+166-K2156+465路基及附属、涵洞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招标编号:CNCEC-ZHXJJ-SZ-GL-2025-001)由招标人承揽,项目管理机构已成立,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组织单位为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G105赣州中心城区公路改线工程南康二期(唐江至朱坊大道段)、G357南康区唐江至罗边段公路改建工程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太窝镇、唐江镇、朱坊镇。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基路面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两条道路路线总长13.46公里,其中:G105赣州中心城区改线工程南康区二期(唐江至朱坊大道段),起点与G105改线一期终点顺接,终点至朱坊大道,路线长9.36公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5.5m,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G357唐江至罗边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起点为已建成城西大道的终点处,止于南康区与上犹县交界的杉下,路线全长4.1公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双向四车道,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计划工期: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计划工期为24个月(其中:计划设计工期为2个月(含施工图审查、修改),计划施工工期22个月)。
2.2招标内容
工程内容及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国化学 已注册单位;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人需具有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信誉良好;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要求:投入的管理人员须满足施工管理配置需求,具备足够的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其雇佣的作业人员与投标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同时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投标书承诺,配置人员履约期间一直在岗。
4.经营相关业务3年以上,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5.具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是指:对数家公司存在着控股或参股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虽然没有股权关系,但是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公司,或者数家公司虽然没有股权关系,法定代表人也不为同一人,但是通过合同安排能够对相关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
6.投标人需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同一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的多个包件时,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如出现两个或多个包件排名第一时,投标人选择一个包件,其他包件根据排名由招标人确定。
9.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 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分包商名单”、“不合格分包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分包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