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圪台煤矿轻型液压锚杆(锚索)支护机器人研发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石圪台煤矿配套掘锚机和四臂锚杆机的设计普遍具有体积庞大、结构复杂、活动关节众多的特点,能适应全断面支护,尤其适合顶板和两帮中上部分的锚杆锚索支护,但对于两帮最下端的支护存在一定的操作难度,同时硐室支护期间掘锚机只能少量作业臂工作,将严重影响掘进效率;在巷道补强维修支护及零星作业中现有两臂锚杆机操作复杂、作业盲区大、移动缓慢,因此亟需研发一款可在煤矿各种巷道使用的轻型液压锚杆(锚索)支护机器人,实现各种角度的侧帮锚杆支护、顶板锚索支护等多种工序的操作,告别使用传统单臂钻机人搬肩抗的作业方式,有效的减轻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安全隐患。
2.1.2.采购范围:研发2台轻型液压锚杆(锚索)支护机器人,满足掘进工作面与巷道维修、补强支护、零星作业中锚杆(锚索)支护要求。
2.1.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合同期限):签订合同后6个月。
2.1.5服务地址:石圪台煤矿
2.1.6、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详见技术文件。
2.1.7、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井下劳务派遣用工,涉及井下工作时,拟派服务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合同制员工,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2.1.8、质保期
项目验收合格之后12个月。
2.1.9、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根据项目进度分期付款。
1.合同生效后,乙方完成科技合同备案,并完成石圪台煤矿轻型液压锚杆(锚索)支护机器人研发项目设备研制到货,经甲方验收通过支付合同该项价款的60%,到货设备须具有MA标识,每晚1天罚款合同金额的0.5‰。
2.乙方完成石圪台煤矿轻型液压锚杆(锚索)支护机器人研发项目全部研究工作通过初验并正常运行1个月后,乙方提交最终验收申请,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且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档案资料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4.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5%。质保期一年,从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乙方交付的研发成果不存在缺陷且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支付质保金。
5.知识产权费用为合同价款的5%。在乙方完成约定的全部成果知识产权后支付。
2.1.10成果形式: 完成实用新型专利1件,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详见第一章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或技术文件
2.4 项目服务期:详见第一章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或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信息须清晰可查,所提供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含税、不含税金额、校验码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5年10月19日前(不含),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有效的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或聘任文件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25 16:00: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石圪台煤矿配套掘锚机和四臂锚杆机的设计普遍具有体积庞大、结构复杂、活动关节众多的特点,能适应全断面支护,尤其适合顶板和两帮中上部分的锚杆锚索支护,但对于两帮最下端的支护存在一定的操作难度,同时硐室支护期间掘锚机只能少量作业臂工作,将严重影响掘进效率;在巷道补强维修支护及零星作业中现有两臂锚杆机操作复杂、作业盲区大、移动缓慢,因此亟需研发一款可在煤矿各种巷道使用的轻型液压锚杆(锚索)支护机器人,实现各种角度的侧帮锚杆支护、顶板锚索支护等多种工序的操作,告别使用传统单臂钻机人搬肩抗的作业方式,有效的减轻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安全隐患。
2.1.2.采购范围:研发2台轻型液压锚杆(锚索)支护机器人,满足掘进工作面与巷道维修、补强支护、零星作业中锚杆(锚索)支护要求。
2.1.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合同期限):签订合同后6个月。
2.1.5服务地址:石圪台煤矿
2.1.6、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详见技术文件。
2.1.7、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井下劳务派遣用工,涉及井下工作时,拟派服务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合同制员工,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2.1.8、质保期
项目验收合格之后12个月。
2.1.9、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根据项目进度分期付款。
1.合同生效后,乙方完成科技合同备案,并完成石圪台煤矿轻型液压锚杆(锚索)支护机器人研发项目设备研制到货,经甲方验收通过支付合同该项价款的60%,到货设备须具有MA标识,每晚1天罚款合同金额的0.5‰。
2.乙方完成石圪台煤矿轻型液压锚杆(锚索)支护机器人研发项目全部研究工作通过初验并正常运行1个月后,乙方提交最终验收申请,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且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档案资料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4.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5%。质保期一年,从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乙方交付的研发成果不存在缺陷且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支付质保金。
5.知识产权费用为合同价款的5%。在乙方完成约定的全部成果知识产权后支付。
2.1.10成果形式: 完成实用新型专利1件,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详见第一章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或技术文件
2.4 项目服务期:详见第一章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或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信息须清晰可查,所提供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含税、不含税金额、校验码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5年10月19日前(不含),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有效的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或聘任文件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25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