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安庆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项目补偿电缆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工程项目规划扩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招标范围:安徽公司安庆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项目补偿电缆。
交货期:分批次到货,计划首批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0日内,直至本工程结束,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安庆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上)。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电缆型式检验报告(电缆型号须为Z*-KX-*系列中任意一种)。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缆(单份合同须包含Z*-KX-*电缆中的任一种型号,且单份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1张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1)开票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向前追溯30天之前的日期;2)发票内容须体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或校验码;3)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或提供的发票开票日期距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向前追溯少于30天,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25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30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