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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水环境评价报告及环境后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公告

   2025-12-26 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哈密能源公司矿井水环境评价报告及环境后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密能源公司矿井水环境评价报告及环境后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512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公布)规定,采掘行业中实际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大,且主要环境影响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定时期后逐步显现的建设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形的,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生态环境部于201510月出具了《关于 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南湖矿区西区大南湖七号煤矿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5224号),提出工程每运行5年,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 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并需针对目前存在的矿井水外排问题开展环境影响分析,从而为全面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自合同生效后12个月

2.4服务地点:大南湖七号煤矿

2.5最高投标限价:2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自2020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2项生态环境诊断及整治提升、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等绿色低碳咨询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派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编制主持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若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过期或未在电子注册证书上手写签名的,可以补充澄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122509:002026010423:59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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