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池州电厂3、4号机组生产设备、设施综合治理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位于池州市贵池区江口大兴村境内,市区东北约15km的长江大堤南侧、同义圩内,东临虎形山,北靠长江大堤。3号、4号机组为2×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两台机组分别于2025年8月、10月投产。本标段主要为安徽公司池州电厂3号、4号机组生产设备、设施综合治理工作,工作内容包含3号、4号机组的现场高处设备增加操作及检修平台、护栏、爬梯/不锈钢栏杆、爬梯护笼(包含油漆防腐),厂房内部分地面通道环氧地坪施工,建筑物内外墙粉刷、电缆防火封堵等工作。(项目具体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事项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江口街道 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工期:本项目暂定工期为2026年1月30日开始施工安装,2026年4月30日结束,计划总工期为9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后开工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建筑或安装工程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火电厂建筑或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1-05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