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石嘴山一发高旁热再联合供汽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宁夏电力石嘴山公司(简称石嘴山公司)厂址位于宁夏市河滨工业园区,东临黄河,西靠包兰铁路和109国道,南近煤矿和市园林场,北依钢铁厂,西距包兰铁路线5km,距石乌公路1.5km,南距银川市120km。具有近水、靠煤、交通方便、地域开阔等优越的地理条件。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北部。地处东经106°13′~106°59′,北纬38°40′~39°23′之间。市境被黄河分为东、西两部分。市境北、东、西三面分别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伊克昭盟、阿拉善盟接壤;在境南,河西部分与银川相邻,河东部分与灵武市相连。
石嘴山公司在装6台机组,公司现装机容量2000MW,其中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有限)4台330MW火电机组,于2004年6月全部建成投产;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一发)1台330MW+1台350MW火电机组2006年12月建成投产。
按照园区供热管网整体规划布局,未来几年,石嘴山公司将承担周边工业园区用户的用汽需求,园区供热缺口较大,拟规划电厂对园区集中供汽。综合分析石嘴山公司现有热负荷现状,同时按照“一园区一热源”工业供热规划思路,石嘴山公司计划未来新增鹏程公司15t/h供汽量,同时接纳经开区166t/h供汽量,供汽用户总供汽量共计203t/h。
伴随着市场供热需求,目前石嘴山公司供热量无法满足需求,拟对石嘴山一发#1、#2机组进行高旁热再联合抽汽改造,增加高旁抽汽即在主蒸汽管道上增加主蒸汽旁路抽汽管路,设置电动隔离阀和减温减压器,将主蒸汽减温减压后通入冷再管道;经过锅炉再热器后,在热再管道上选择合适抽汽位置,新增一路供热抽汽管道,并设置气动止回阀、关断阀、电动隔离阀、减温减压器、电动隔离阀;新增供热抽汽管道双机合并DN800管线出主厂房后分两路,一路利旧原来DN500树脂管路,新建一路DN500蒸汽管道至厂区围墙处原有蒸汽联箱。
石嘴山公司现有三趟对外供汽管道,分别为DN500树脂管路、DN400向西延伸管道及DN400日盛供汽管道(暂停),三路管道均与石嘴山一发厂内蒸汽联箱连通。
厂外蒸汽管网利旧,一路通过原DN500树脂管路,反送至启玉生物、氯碱公司(承担启玉生物、氯碱、鹏程公司、福泰化工等8家热用户共计96t/h用汽量和树脂公司45t/h用汽量),一路为原DN400向西延伸管路(承担淄山园氟峰一期、鹏程公司、九通盛达、西泰化工和德昊二期共计64t/h用汽量)。新增鹏程公司和热电处管道的联通改造,使其具备输送能力。由于厂外树脂管道建成已久,计划对整条管线保温、外护及管道支座和补偿器等进行核查梳理,提高管道保温能力。
改造后单台机组新增供热蒸汽量为203t/h;即在单机运行时在BMCR工况至30%TMCR负荷工况下能满足对外供热203t/h的供汽能力,单机运行时在20-30%负荷工况下能满足对外供热118t/h的供汽能力。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包)。招标范围:宁夏电力石嘴山一发高旁热再联合供汽改造EPC项目,主要包含:高旁系统、热再抽汽系统、设备选型、图纸设计、设备标识标牌、KKS编码 、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以及相关的控制系统逻辑组态及优化(控制系统)、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改造工程安装、施工(含厂外原有供汽管网系统保温及支吊架修复)、土建建(构)筑物、地基处理、监控、控制、管网、调试、试验、检查消缺、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性能考核、环保验收、能源评价、第三方审计(并配合各专项验收、结算、决算等全部工作)、现场原有设施恢复、垃圾处置,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设备所需脚手架保温拆除恢复、金属检验、改造前后相关试验、性能测试认证并通过政府验收等全部工作,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
2.1.3 计划工期:180天,其中: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项目设计,45天内完成设备材料供货,单台机组改造工期25天内完成,其他施工调试验收等部分工期65天,实际机组改造开工时间以电网批复停机时间为准。
2.1.4 项目建设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工业供汽或供热改造EPC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工业供汽或供热改造E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工业供汽或供热改造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工业供汽或供热改造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1-07 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