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在10煤排水泵房附近设10煤排水泵房配电室,双回10kV电源引自矿井地面变电站10kV配电室不同母线段,高、低压采用单母线分段方式,低压采用双母联开关供电方案,室内设16台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含2台PT柜)、8台矿用隔爆软启动器,向10煤排水泵及辅助设备等供电,排水泵采用软启动方式。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100天内
2.4交货地点:运输卸至大南湖七号煤矿工业场地甲方指定地点(距哈密市75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3资格要求3:提供涉证产品(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高压真空交流软起动器、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低压组合真空馈电开关、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永磁真空母线联络开关)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投同类产品(至少包含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须具有1项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信息页);
3.5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请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https://www.aqbz.org/#/home)查询为准,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评标委员查询复核,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声明,可以补充澄清(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补充澄清);投标人拒不补充澄清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12月30日09:00至2026年01月08日17:00。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2月30日09:00至2026年01月08日2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