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中新能化阜新工程公司 2026 年灰渣处置场项目 PC 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阜新新邱经济开发区长营子镇南部街道
2.4 建设规模:100 万 m³
2.5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以开工令为准)。自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完成填埋库区土方开挖和设备、材料的采购工作,4 个月内完成防渗系统工程、其他附属工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物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含设计变更等)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二次倒运及所有防渗材料的第三方试验复检工作。
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含设计变更等)的所有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环境卫生工程、道路工程、土方工程、安装工程(含给排水、暖通、电气、仪表、消防、设备安装调试)、及附属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及回收、渗滤液收集池、截洪沟、锚固沟、环场道路、场内道路、智慧门禁系统、门卫室、值班室、地界线坐标及高程点标识牌、场地围栏、现有场地平整及开挖土方倒运, 机泵、电气(含照明)、仪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全部施工及检验检测(本项目涉及的试验和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全部防渗材料的性能指标复检、压实度检测、HDPE 膜焊接质量检测、防渗系统整体渗漏检测等)工作并通过建设部门和环保部门的验收及备案。本项目涉及到冬期施工,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冬期施工方案的实施。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并出具相应证明。
3.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貮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具有 1项及以上一般工业固废填埋或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类(合同金额 1500 万元及以上)已竣(完)工工程施工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一般固废填埋类或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类已竣(完)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完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验收证明(竣完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完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若有)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 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2月30 日至2026年 0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下同) ,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