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各项目部
建设规模:详见《采购需求说明书》
服务期限:3 年。
2.2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物业服务,项目部行政内勤服务,项目部后勤服务设备维保、维修服务。涉及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7 个核电项目部,分别是浙江三门项目部、山东海阳项目部、山东莱阳项目部、广东陆丰项目部、广东廉江项目部、广西白龙项目部、江西天红项目部,分布在华东、华南等地区。
以上服务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说明书》及其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商务初评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提供服务,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目录。上述内容请提供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5)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8)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业的;
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④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安全“一票否决项”: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算)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且近 18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2 专项资格要求(技术初评要求)
(1)投标人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个非居住类单项目业绩不低于2 万平米;项目经理具备不少于 3年非居住类单项目 1 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经理任职经验;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6 年 01 月 06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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