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须包含家具制造、家具销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行政处罚信息记录或失信惩诫信息记录等不良记录。 3.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参选人在经营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的事件,不存在与采购人有任何直接或潜在的利益冲突等问题,未被政府监管部门处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上内容参选人需提供承诺函。 4.参选人在2025年1月1日起至比选截上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及以上的家具类项目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