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码头1#泊位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研究服务招标公告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 受宁波光明码头 的委托,拟对光明码头1#泊位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研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ZJHG-FW-2025-276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光明码头1#泊位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研究服务
项目概况:1#泊位结构设计为3.5万吨级散货泊位,泊位长度共计240m,其中平台段长度为190m,西侧系缆墩共计50m,泊位平台宽度18m。现拟对光明码头1#泊位进行改建,满足“海洋石油302”LNG加注船靠泊,无装卸和加注作业。
工程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a和b:
a、投标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服务范围含咨询)。
b、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
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沿海码头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提供合同复印件、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申请核准批复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证明或岸线批复)复印件及结算发票复印件,业绩时间以批复时间为准。若合同或批复文件无法体现项目类型及规模的,则还需提供主管部门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4、
5、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