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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生态补偿措施监管项目公告

   2026-01-07 0
核心提示: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生态补偿措施监管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
  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生态补偿措施监管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位于上海宝钢股份公司厂区中部靠北,拟建设2×65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脱硝设施,预留脱碳用地。

2.2 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改扩建对长江刀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长渔函字(2024)179号〕以及《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改扩建对长江刀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报批稿),完成“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改扩建项目”生态补偿措施实施过程和落实情况的技术监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服务地点:工程施工区域及其邻近水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至少具有1项水生态监测调查监管项目(结题或在研)或水生态影响评估第三方监管项目(结题或在研)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水生态监测调查监管项目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 (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01月06日10:00到2026年01月12日23: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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