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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2026年度原油汽运运输服务项目(二次补充)谈判采购公告

   2026-01-07 0
核心提示: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2026年度原油汽运运输服务项目(二次补充)谈判采购公告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月6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2026年度原油汽运运输服务项目(二次补充)谈判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月6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采购条件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2026年度原油汽运运输服务项目(二次补充)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通过谈判采购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供应商。

二、 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2026年原油汽运运输,包括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至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营口港仙人岛码头有限公司至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共2条线路,总量预计132万吨,预算金额6259.2万元。

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1个包组,两条路线,具体如下:

路线1: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至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原油汽运运输。原油汽运运输预计数量105万吨,预算金额4704万元。采购人不承诺运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路线2:营口港仙人岛码头有限公司至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原油汽运运输。原油汽运运输预计数量27万吨,预算金额1555.2万元。采购人不承诺运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运输标的物。(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车辆不得少于40台(“一头一挂”为1台车),相关车辆必须按照采购人需求随时投入到运输服务中,且保险、手续齐全,罐车介质报告真实有效。(提供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需提供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信息,车辆信息必须包含车辆号牌、保险有效期、罐体检测有效期、罐体允许充装介质、购置日期及排放标准等。(提供车辆清单并加盖公章)

注:采购人将在成交公告发布前,对预成交供应商按照车辆清单审核相关资格证书,供应商须确保所提交车辆清单内容真实、完整,且与资格证书信息一致。若供应商提供的车辆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响应保证金。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2个查询截图)

6、供应商近年内(2022年-响应截止日)不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放弃中标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等的情况;不存在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在近3年内未收到刑事处罚或正在被刑事调查的情形、无违反招标投标法法规、政策的承诺函。(提供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8、供应商负责购买承运货物的保险。(提供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9、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在近3年内未在采购人及其分、子公司担任董、监、高等职务(提供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采购人保留核查权利)

10、供应商(如中标)自愿接受采购人关于安全、环保、计量及现场管理等各项考核。(提供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1、供应商应对承诺事项负责,如有虚假,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采购)。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月6日8时30分到2026年1月13日 16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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