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 黑龙江分公司肇东热力生产系统运行外委服务招标项目
2.1.2 工程项目地点: 黑龙江省肇东市
2.1.3 项目简况:肇东热力现有4台58兆瓦、4台116兆瓦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和公用设施及134座换热站,需进行运行维护工作。
2.1.4工程项目工期要求: 服务期1年。
2.2招标范围:负责锅炉、供热管网、换热站、调度中心的运行维护及生产区域、厂区卫生清理等工作。服务配置为供热期需197人,非供热期需98人,服务期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之一:①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或承修类或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蒸发量80t/h及以上燃煤锅炉调试或维护业绩,须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须能反映出具体蒸发量,如未反映出须提供业主单位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7日09时起至2026年01月15日24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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