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低中高压气源干燥机(招标编号:GKHK-0126BH012)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低中高压气源干燥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设备名称和数量:低中高压气源干燥机,1项
(1)中压气源系统干燥机:2台
(2)低压气源系统干燥机:2台
(3)高压气源系统干燥机:6台
2.2技术规格: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
2.4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达到交货地点,联合调试后完成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无。
(5)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3.1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2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3.4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