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永城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机组购买2辆12吨水罐消防车(含随车器材)、1辆12吨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水罐、泡沫罐、干粉罐按照实际参数为准)。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消防车合同签订生效后120日内交货(具体时间以招标方约定交货时间为准),若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延长的期限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经采购人认可后可适当延迟,最多不超过30日。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位置(永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1000MW超超临界火电项目),落地交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3 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出具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投同类产品须具有至少1个消防车供货业绩(包含水罐消防车或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4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1月12日9:00到2026年2月2日10:00。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1月12日9:00到2026年2月2日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