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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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发改铁建函〔2020〕468号)
1.4
2.2 招标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BFFAZ00021
2.5 建设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7号线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总工期暂定为365个日历天,须在2026年7月1日前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具体以实际验收时间为准。实际工期根据项目线路建设进度实际,由招标人确定,不排除分段供货、分段验收、分段结算的可能性,具体在各线路设计联络会确定。
7号线一期设备质保和维保:竣工验收合格后3年为质保期,质保期满后5年为维保期。
5号线(南段)安检设备维保:5号线南段安检设备维保服务2026年7月28日-2027年12月31日,共5个季度(其中2026年7月28日-2026年12月31日记作1个季度)。
2.9 交货及安装 详见招标文件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用于公共交通领域的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且须同时满足:(1)单个合同中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金额不低于600万元;(2)业绩内容包含智慧安检。(公共交通领域及智慧安检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
3.1.3 财务要求:/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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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ggzy.hef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