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由于赵庄二号井已取消了井下民爆物品库,为了不影响矿井井下安全生产工作,现需爆破公司负责赵庄二号井民爆物品的购买、储存、运输、爆破、清退、等作业。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民爆物品购买、运输、发放、储存、爆破:
标段(包)内容:山西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民爆物品购买、运输、发放、储存、爆破,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3 服务地点:山西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符合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赵庄煤业公司赵庄二号井民爆物品购买、运输、发放、储存、爆破,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2 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运输范围为1类1项)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第一类爆炸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须提供①相关运输合作协议;②第三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运输范围为1类1项)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第一类爆炸品)
3.3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业类别: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格等级:初级/D及以上),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井下爆破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月13日18时00分至2026年1月19日18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