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清水江是长江支流沅江上游主源,发源于贵州省都匀市谷江乡西北,流经都匀市、麻江县、凯里市、台江县、剑河县、锦屏县,于天柱县流出省境,全长459公里,流域面积17145平方公里。其北源重安江与南源马尾河在岔河口交汇后始称清水江,至湖南省境洪江市托口镇与渠水汇合,改称沅水。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凌电力”)在清水江流域贵州省境内从上游到下游拥有三板溪、挂治、白市三座水电站,装机容量分别为100万千瓦、15万千瓦、42万千瓦,坝址以上流域面积分别为11051平方公里、11372平方公里、16530平方公里,其中三板溪水电站水库总库容40.97亿立方米,具有多年调节能力;白市水电站水库总库容6.87亿立方米,具有季调节能力。
水库人工增雨是增加水库来水量、提高水电站发电量的有效手段。为最大程度开发空中有利的成雨资源,增加清水江流域及沅水流域来水量,提高流域梯级水电站的发电效益,五凌电力计划于2026年3-11月在沅水上游清水江流域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2.1流域人工增雨作业点现场勘察。
2.2.2沅水上游清水江流域内白市水电站坝址以上区域人工增雨地面作业服务,包括火箭弹购置、人工增雨作业及设备维持等。
项目工程量详见第五章投标报价清单,项目需求及技术标准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计划工期
本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为2026年3-11月,期间乙方随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技
术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实施人工降水作业服务的能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应至少具有2个流域大型水库人工增雨的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2022—2024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5项目经理
3.5.1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3.5.2应有3年以上气象服务工作经历,近5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项目(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6主要技术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1个相同或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
3.7质量保证和控制:
3.7.1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质量。
3.7.2设备、材料: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项目工作开展要求。
3.7.3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所需的设备、材料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1月12日至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