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乌石山矿业有限公司龙山220m露天采场生态修复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为江西乌石山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央督环保整改问题,项目性质为生态修复工程,服务地点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文竹镇乌石山矿业有限公司矿区内。
2.2招标编号:2026-01-03号
2.3项目地点:乌石山矿业有限公司矿区内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根据已通过评审备案的《江西乌石山矿业有限公司龙山220m露天采场生态修复方案设计》及国家规范,对平面投影面积约71188.62平方米的采场区域实施全面生态修复工程,并确保通过永新县自然资源局等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整治与地形重塑、截排水系统工程、土壤重构与改良(含客土)、植被恢复工程、截排水系统工程、必要的挡护工程、以及为期两年的竣工养护工作,确保修复效果达到《生态修复方案设计》目标并通过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处于有效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矿业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已注册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情况及在建项目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开标当日数据);如项目实际已竣工完成,而四库一平台中未显示竣工的,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可视作已竣工。
3.4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具有一项矿山生态修复或边坡修复治理类施工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已签订日期为准)或其他证明材料。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数据为准,并附网站截图)
3.8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数据为准,并附网站截图)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月13日15:30时(北京时间)至2026年1月18日17:00时(北京时间)缴费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后不退。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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