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长源潜江浩口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幸福村、王田河村,该区域由渔场连片构成,采用渔光互补方式进行开发。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170MW,直流侧装机容量221MWp,占地约4280亩。工程选用660/655/615/610Wp 双面半片组件。本工程共设57个光伏发电单元,光伏发电单元主要由光伏阵列、集中式逆变器、汇流箱等组成,每个发电单元包含一台3125kW箱逆变一体机,14台16汇1直流汇流箱,每台汇流箱接入14~16个组串。整个项目共配置1500V/3125kW逆变升压一体机57台。光伏组串出线经集中式逆变器逆变输出600V三相交流电,经箱变升压至35kV,再通过集电线路送至220kV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全部为固定运行方式。项目于2023年7月19日开工,2025年5月30日全容量投产。为贯彻落实新能源建设战略,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潜江浩口光伏电站周围道路创建良好环境,目前需要对相关道路进行道路施工和绿化工作。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对长源潜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潜江浩口光伏电站配套工程进行施工,包括道路施工,晒场修缮及绿化,步道、护栏修缮,路灯工程,道路硬化,道路新建,涵闸建设,河道疏挖,输配电工程等施工工作及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并在施工完成后通过潜江市浩口镇镇政府、原种场验收。
2.2 其他: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项目地点:潜江浩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光伏发电项目道路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发电项目道路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1-14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1-20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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