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岗位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营业经营范围须包含劳务外包或劳务承揽等相关经营项目,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
5、投标单位须提供至少10名服务人员的《铁路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包含车务、工务、电务、通信、电力、车辆列检、机车检修等专业)、5名铁路机车司机驾驶证等铁路特有工种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缴纳证明。前述资质证书应当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单位需提供2021年至今类似等级项目的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9、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因劳动用工、社保缴纳、重大劳务外包服务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或受到过处罚(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6 年 1 月 14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6 年 1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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