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红山能源矿业有限公司无轨胶轮车辅助运输运维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红山能源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新疆红山能源矿业有限公司无轨胶轮车辅助运输运维服务,详见技术要求。
2.2服务周期:双方合同签字盖章生效时间之日起壹年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应标准、规范、规程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项目要求的矿用设备检修资质、(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招标人处设立项目部,项目部定员10名,配备2名项目管理人员、8名胶轮车驾驶维护人员;车辆维修人员配置数量满足生产需求,每四台车辆至少配备一名维修人员(提供承诺及证明文件)。
(3)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提供近2年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不少于1项业绩资料(需提供合同盖章页及关键内容页);
(5)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并且近三年企业投标资格未被受限,无不良经营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报告;
(6)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须提供承诺);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辆的品牌或生产厂家,且报价覆盖率100%;3)投标人拟投入的车辆涉及防爆的电气元件,必须具有国家防爆检验部门颁发的防爆检验合格证,并随设备交货时同时到矿(须提供承诺)。
3.2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招标人相同项目服务中被暂停服务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1月14日10时至2026年1月20日19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