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热电公司3×29MW+1×58MW热水炉综合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源厂(以下简称“热源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一期1、2、3号无锡光华QXF29-1.6/130/70-H型热水锅炉于2005年10月投运;二期4号无锡光华QXF58-1.6/130/70-M型热水锅炉由原锡林浩特一电厂UG-75/5.3-M14蒸汽锅炉改造而来,2009年1月投运。按照锡林浩特市政府有关要求,2020年9月起热源厂原有供热面积全部转为北方胜利电厂接带,热源厂作为备用热源继续保留,为了保证热源厂可靠备用,本次拟对四台炉及附属设备运行、检修、维护、煤场作业等工作进行外委。
2.2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林浩特市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源厂。
2.3规模:3×29MW+1×58MWCFB热水锅炉。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其中32名运行人员每年工作时间为9月15日至次年5月15日,合同履约期间招标人可以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5招标范围:投标人至少须提供72名现场服务人员、2台推土机(≥150马力)、1台装载机(≥50铲)、2台翻斗车(≥30T)及各类机械,完成招标人热源厂四台热水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检修、维护、煤场作业(燃煤接卸、煤场管理,上煤、整垛,燃煤采、制、化验等,全年燃煤使用约10万吨、灰分≥18%,灰渣运距约25公里、建构筑物修缮(含防水、暖通、消防、给排水、门窗等设施)、保温修缮及脚手架搭拆、厂区安全保卫、物业保洁等工作,确保四台热水炉可靠备用,随时具备启动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
备注: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5份火电厂锅炉或供热锅炉或锅炉辅机维护或检修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26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