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一、招标条件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节水减排方案整改报告编制项目,招标人为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矿井为生产矿井,现生产能力为4.0Mt/a,现正在开展《宁夏积家井矿区银星一井煤矿扩建工程项目》,银星一井由400万吨/年扩建至600万吨/年。
2.1项目名称: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节水减排方案整改报告编制项目
2.2项目类型:工程服务
2.3项目概况:因公司产能由400万吨/年扩建至600万吨/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规模、取水量发生变化,需重新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并重新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2.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2.5招标范围:
为确保银星煤业完成取水许可证更换,组织开展节水减排方案工作。此次节水减排方案整改报告编制工作的服务内容是在对银星一井的现状取供用耗排进行现场排查的基础上,与目前水资源管理要求进行对比分析,提出项目的节水减排整改方案,达到取水许可批复先决条件而开展的核查整改性质的报告编制工作。
2.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内。
2.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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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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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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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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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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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至少提供1项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取得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为准)由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批取水许可的同一煤矿建设项目的节水减排整改报告或水平衡测试或水资源论证或取水核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出具的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取水许可证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服务内容明确包括节水减排方案整改报告或水平衡测试或水资源论证或取水核验4部分内容之一);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取水许可证扫描件须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及内容、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审批内容、盖章页等关键信息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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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在近5年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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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要求 |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且提供涵盖最近六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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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1-20 00:00:00至2026-01-27 00:00: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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