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熔盐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及安全供热供汽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熔盐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及安全供热供汽技术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金山热电#1、#2、#3、#4汽轮机均为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1、2机型号为CZK300-16.7/0.4/538/538亚临界单轴、双缸(高中压缸合缸)双排汽、一次中间再热、直接空冷型式,回热级数为三高、三低、一除氧。#3、#4汽轮机型号CJK660/571.1-28/0.4/600/620型,型式为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三缸两排汽、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机,额定功率为660MW,最大连续出力(T-MCR)705.1MW。汽轮机高、中压采用分缸结构,一个单流高压缸,一个单流中压缸和一个双分流低压缸。高压22个压力级;中压10个压力级;低压双分流2×5个压力级,总结构级数42级。高压反动式,中低压冲动式。
一期工程#1、#2机组已分别于2017年、2020年完成了高背压供热技术改造和乏汽余热利用升级改造,目前供热能力约为801.6MWt,供热面积可达1670万m2,同时向金山工业园区外供工业蒸汽80t/h。二期工程#3、#4机组采用乏汽余热利用方案后供热能力可达1402MWt,供热面积可达3000万m2。
随着金桥经济开发区内多晶硅项目的扩建,开发区内对工业用汽量的需求越来越大,鑫环硅能项目现阶段工业用汽参数为2.3MPa,380℃(机组侧),工业用汽流量为320t/h。目前附近现有汽源金桥热电厂不能满足工业用汽的要求,需增加新的汽源。同时,金山工业园区工业供汽参数为1.5MPa,300℃,80t/h(机组侧)。金山热电厂拟采取一期、二期4台机组联合供汽改造,共同承担合计400t/h的工业用汽。
本项目为火电项目调峰储能改造工程,储热容量120MWht,通过60MW电熔盐加热,配2.5MPa、380℃、80t/h蒸汽发生系统用于输出供热,顶峰小时2h可调,对项目热电解耦,实现调频、调峰、安全供热的整体解决方案。(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熔盐换热站区域拟建设场地位于施工时期临时办公楼以南、人工湖以北的地块,用地面积(不包括道路、新建管架)约为2690㎡。换热站东、西两侧利用现有道路,南、北两侧现有道路改建,形成环路满足交通运输和消防需求。
新建熔盐换热站1座,钢筋混凝土结构四层建筑。高低温熔盐储罐及围堰紧邻熔盐换热站东西两侧建设。
熔盐系统给水取自主机除氧器给水,熔盐系统蒸汽并入全厂工业供汽系统。熔盐加热系统采用电加热,电源分别由#3、#4机组10kV 厂用段供电,利用现有#3、#4机组10kV厂用电备用柜作为熔盐电源馈出柜。熔盐换热站内10kV段均采用单母线接线,每段母线接入15MW熔盐电加热器。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工期180天,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3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2.3 招标范围: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熔盐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及安全供热供汽技术改造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的安装,单体调试、配合系统调试(有特别说明的除外)、特种设备报检(包括备案告知、检验、验收、注册登记、取证等)、仪表校验、安全评估报告,包括熔盐储热项目场地内全部设备、管道移建,新建项目基础、房屋、围堰、地坪的建造,室内外地下设施、道路的建造,至主机厂房可能涉及到的管架支柱、构筑物墙体的建造、更改及加固等;包含熔盐储热项目的全部工艺、建构筑物、电气(含火灾报警系统)、仪控、给排水(含消防水系统)、油漆保温、装饰装修、暖通、照明、监控等全套安装及部分材料设备供货、安装、设备单体调试等。
施工范围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详见附件1技术规范书的附录2工程量清单和附件2初步设计文件)系统及设备:
2.3.1 储热系统:所有建构筑物(包括室内外电缆沟、设备基础)、高温储罐地下桩基、低温储罐地下桩基、高低温熔盐罐下筏板基础级与其连接环墙、熔盐泵、熔盐电加热器及相关管道、阀门、附件等;
2.3.2 换热系统:熔盐换热站、预热器、蒸发器、过热器及相关管道、阀门、仪表等;
2.3.3 蒸汽系统:工业供汽系统等;
2.3.4 供水系统:升压泵、相关管道、阀门、仪表等;
2.3.5 电气系统:变压器、调功柜、0.4kV低压配电柜、相关开关设备、照明、检修及小动力设施、防雷及接地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电缆及电缆桥架和电缆封堵、10kV开关柜、电缆敷设、监控门禁系统等;
2.3.6 控制系统:DCS系统、盘柜、线缆等;
2.3.7 平台、扶梯:项目范围内的相关设备设置必要的平台、扶梯;
2.3.8 保温、油漆、防火涂料;
2.3.9 消防系统:消防管线、灭火器、消防沙箱、高温防护服、消防工器具等。
2.3.10 火灾报警系统:烟感报警器、火灾报警电话;
2.3.11 给排水系统:熔盐储热换热站区域室内外雨水管道、室内外雨水管道、雨水污水井、井盖;
2.3.12 氮气供给系统:制氮系统、氮气加热系统、氮气供应管道;
2.3.13暖通系统:熔盐换热站区域内的所有采暖、空调、通风系统。
本施工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承包,不接受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1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熔盐储热改造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新建火电机组主体工程施工(同时包括建筑和安装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关键页,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3.2.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机构版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压力管道(GCD)安装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否则视同无效资质。
3.2.3项目经理要求:
(1)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2020年1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熔盐储热改造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新建火电机组主体工程施工(同时包括建筑和安装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人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至少包含封面、首页、签字页和能证明上述合同内容、范围的参数页等材料扫描件,若业绩合同中未明确项目经理姓名,需提供任命文件或中标通知书中明确为项目经理的扫描件,否则为无效业绩)。
(4)拟派为本工程(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经理现阶段不得有任何在建工程或承诺在开工前从在建工程中撤出并履行完相关手续(须附承诺书)。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月19日9:00起至2026年1月26日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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