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电电力廊坊能源有限公司350MW高效灵活燃煤发电机组关键技术研发与工程示范项目锅炉烟气耦合熔盐储放热一体化系统熔盐放热岛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国电电力廊坊能源有限公司350MW高效灵活燃煤发电机组关键技术研发与工程示范项目锅炉烟气耦合熔盐储放热一体化系统熔盐放热岛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其他补充文本 。
招标内容与范围:详见公告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证明文件,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项光热发电或熔盐储能项目设计的类似业绩。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0日17时00分00秒---2026年01月26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线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09时00分00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电力廊坊能源有限公司350MW高效灵活燃煤发电机组关键技术研发与工程示范项目锅炉烟气耦合熔盐储放热一体化系统熔盐放热岛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电电力廊坊能源有限公司350MW高效灵活燃煤发电机组关键技术研发与工程示范项目锅炉烟气耦合熔盐储放热一体化系统熔盐放热岛工程勘察设计
2.2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北省廊坊市东南方向6.5km处,厂址处于廊坊热电厂二期工程4#机组主厂房西侧的场地。
2.3项目建设规模:“350MW高效灵活燃煤发电机组关键技术研发与工程示范”是国家能源局首台套项目,依托廊坊二期350MW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4号机组,应用怀柔实验室灵活燃煤发电团队研发的新型高效灵活燃煤发电技术。作为新型灵活高效煤电示范机组,本项目拟新建新型的350MW容量的发电机组,达到如下技术指标:
1)15%额定负荷长期稳定运行;
2)低负荷段2%爬坡能力、高负荷段6%爬坡能力;
3)两班制快速启停、启停时间小于2小时;
4)30%额定负荷时供电煤耗增加量不大于15%;
5)全工况超净排放,PM≤5mg/Nm³,SO2浓度≤15mg/Nm³,NOx浓度≤30mg/Nm³。
上述指标对燃煤机组运行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运行要求,已经较现有常规机组的设计思路发生重大的变化,实验室从高效灵活燃煤锅炉关键技术、灵活运行汽轮发电机组关键技术、熔盐储热耦合发电关键技术、智能发电状态感知与全程控制技术四个方向开展研究工作,突破煤电机组调节能力差的技术瓶颈,形成一套完整的高效灵活燃煤发电机组的技术体系,为新型高效灵活燃煤发电机组的系统集成与示范应用提供技术支撑,推进变革性燃煤发电技术的应用及全产业链升级。
2.4质量标准:达到电力行业《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要求,以创国家优质工程为目标对本工程进行勘察设计。设计要求达到最优、布局合理、安全高效。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服务工作全部完成。
2.6招标范围:国电电力廊坊能源有限公司350MW高效灵活燃煤发电机组关键技术研发与工程示范项目锅炉烟气耦合熔盐储放热一体化系统熔盐放热岛工程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证明文件,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项光热发电或熔盐储能项目设计的类似业绩。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20日17时00分至2026年1月26日17时00分,登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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