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星大厦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12098406015
项目
预算金额:16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海星大厦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一项
(2)本项目属于服务类。
(3)服务期限: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
(4)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已按规定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资格声明函;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3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资格声明函;②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③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8)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02月11日09时00分至2026年02月11日09时30分
3、
《获取文件登记表》(WORD版)(版本从 )、广州群生 网站 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6、采购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
地
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