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 )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沈阳邮区中心邮航出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二次)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沈阳邮区中心邮航出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ZKGS-ZB-20260003
三、项目概述:安检后邮件的装箱组板、称重、场内拉运等相关配套地面保障服务外包;使用范围:沈阳邮区中心;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总预算为531万元,服务期限2年。费用由沈阳邮区中心承担,按实际业务量、服务质量考核等情况据实结算。中标单位数量:2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不分包。
(2)本项目在不高于外包上限控制单价的范围内,设置0.4元/公斤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4.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供应商后评估以及结果应用、第一第二中标人中标及中标后使用原则以及业务处理标准、考核标准、业务环节结算等内容。
6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9.供应商应悉知并认可: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单位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招标人有权通知投标人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10.供应商应具备航空库区操作资质的公司,需出具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控制区专用通行证、中国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作资质证明材料。
1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航空库区操作业绩。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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