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启动区金融岛疏解配套服务项目建筑概念方案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 作为主办单位现举办“雄安新区启动区金融岛疏解配套服务项目建筑概念方案征集”活动。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将面向国内外公开邀请具有相关经验的设计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每个地块选取4个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成果。 1. 项目概况1.1 项目 1.2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启动区金融岛南部,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442亩。其中商业服务业综合用地310亩,二类综合用地132亩。地块容积率不超过1.8,限高25米。初步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3.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规划建设滨水活力业态约33.5万平方米(计容)。 1.3 地块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地块: 地块01:用地面积约88.4亩(5.9公顷),计容建筑面积约10.9万平方米。 地块02:用地面积约353.6亩(23.5公顷),计容建筑面积约22.6万平方米。 各地块不计容建筑面积根据需要设置。各地块需同步开展建筑周边景观设计。 1.4 征集任务:建筑概念方案研究。 1.5 征集方式:面向国内外公开征集。 1.6 征集设计周期:约64日历天。 1.7 征集流程:应征申请人应对项目整体两个地块提交一套初步概念方案,可着重于最擅长的地块。通过资格预审每个地块选出4个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每个地块应征人分别优化相应地块的方案,经专家评审后,每个地块确定2个优胜方案,优胜方案的应征人须对其方案进行优化、深化与调整。主办单位最终每个地块确定1个中选方案,中选方案的应征人对方案进行综合、优化、深化与调整。后续将由地块02中选方案的应征人完成项目整体建筑概念方案的整合。 1.8 征集安排 征集活动时间安排(所有时间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下同)
2. 主办单位和征集组织机构主办 征集组织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 3. 征集联系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
4. 应征申请人的资格4.1 应征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申请。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申请人须依其所属国或所属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建筑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港澳台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4.4 联合体 4.4.1本项目可以接受联合体应征,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应征,也不得同时加入本项目其它联合体申请应征,否则与其相关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按无效申请文件处理。联合体的组成以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4.4.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签署一份共同参加本项目征集的联合体协议书。 4.5 除联合体内部的成员外,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 网站下载。 有意向参加应征的申请人需先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 网站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 网站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以上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8. 其它条款8.1 知识产权 8.1.1 本次方案征集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应征文件(包括设计文册、展板(如需)、电子文件、应征设计方案著作权声明等)均不退回。 8.1.2 应征方案及其成果的知识产权由主办单位与应征人共同享有。 8.1.3应征人对其应征方案享有署名权,在没有征得主办单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方案的相关内容。除应征人的设计标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应征方案及其成果用于其他项目。 8.1.4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方案及其成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方案及其成果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8.1.5主办单位在建设项目的实施中有权全部或部分使用所有应征人的应征方案,也可以对该应征方案进行修改。主办单位与应征人签订应征补偿金支付协议后,主办单位获得其应征方案的使用权。主办单位不得将应征方案及其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8.1.6主办单位可以对所有应征方案及其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方案及其成果,但应注明应征人的名称。 8.2 应征补偿金 8.2.1 应征补偿金(以下简称“补偿金”)是主办单位支付给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准备并递交应征方案,并配合相关汇报工作的补偿费用。 地块01: (1)提交了有效应征文件但其方案未被选为优胜方案的应征人将分别获得补偿金25万元。 (2)其方案被选为优胜方案但未被选为中选方案的应征人将获得补偿金80万元。被选为优胜方案的应征人须对其方案进行优化、深化与调整,并配合主办单位完成雄安新区对本项目的方案审查工作。 (3)其方案被选为中选方案的应征人将获得补偿金350万元,需对方案进行综合、优化、深化与调整。 地块02: (1)提交了有效应征文件但其方案未被选为优胜方案的应征人将分别获得补偿金30万元。 (2)其方案被选为优胜方案但未被选为中选方案的应征人将获得补偿金100万元。被选为优胜方案的应征人须对其方案进行优化、深化与调整,并配合主办单位完成雄安新区对本项目的方案审查工作。 (3)其方案被选为中选方案的应征人将获得补偿金500万元,需对方案进行综合、优化、深化与调整。该应征人承担项目整体方案整合工作,将额外获得整合费用50万元,并根据需求提请河北省相关专题会审议。 上述补偿金包含应征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缴纳的各种税费。 8.2.2 当应征人出现下列情况时,主办单位将不予支付补偿金: (1)应征人未能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应征文件; (2)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被应征设计方案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未对征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3)应征人被取消应征资格; (4)获得优胜方案的应征人拒绝配合后续工作,主办单位视情况不予支付或支付部分补偿金。 8.3终止情况 8.3.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主办单位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征集活动: (1)因政策、规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无法继续; (2)项目计划发生重大变化,需暂停前期工作; (3)所有应征方案均未达到基本要求。 8.3.2 征集活动终止后,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费用:因主办单位原因(8.3.1的(1)、(2)项)终止的,对应征人已完成的合格工作量给予合理补偿,总额不超过对应地块补偿金上限。因其他原因终止的,主办单位有权不予支付。 (2)成果:应征人须按要求提交已完成成果。主办单位可有限使用已补偿部分的设计思路,并应保护其知识产权。 (3)资料:应征人须退还或销毁主办单位提供的所有保密及基础文件。 8.3.3 征集活动终止后,主办单位将书面通知相关应征人。双方应配合完成工作交接,且应征人的保密义务持续有效。 8.4 征集后续工作 在征集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办单位将与应征人签订应征补偿金支付协议。 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单位的选择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河北省和雄安新区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确定。 8.5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8.6 语言 资格预审文件以及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书写。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书写,申请人随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中文译本。在中文与其他语言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8.7 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附件下载: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kpmz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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